3)第658章 迁徙洪荒_从明教教主开始纵横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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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数百丈深,他飞到坑里,再继续往下挖。

  他一直挖一直挖,终于土层里面有猩红的液体向上渗出,其质粘稠,宛如血浆。

  红豆沙嗅了嗅这血,面露喜色,也不嫌脏,张口奋力一吸,就把这血大量吸入口中。

  原来,这是盘古的血液所化,盘古死后,血液深埋地下,经过前面天地造化,地窍变强,这些血液被分割成无数部分,形成大大小小的血泡埋在土里。

  红豆沙虽然已经修成金仙,却不改妖精本色,嗅到了盘古精血的味道,他虽然不知道这是盘古的血,却知道这是好东西,里面蕴含着无穷的能量精气。

  修到金仙,已经可以说是寿算无穷,万劫不坏了,想要更进一步,位证大罗,非得悟得至少一道先天大道,那个东西不仅要有机缘,还要有足够的悟性天赋,基本上没法可想,天底下参悟天道的修士最多,可修成天仙的都很少,修成金仙的更是凤毛麟角。

  到了金仙以后,唯一能够提升的就是法力,同样是金仙位业,他的法力就远远比不上长眉、极乐、合沙几个老家伙,当然,那几个老家伙也杀不死他,金仙基本上就杀不死了,尤其金仙很难杀死金仙,只能镇压。

  这一处血泡宛如一个地下湖,红豆沙大快朵颐,将其源源不断地吸收进身体里,只要炼化了,法力就能再增长一大截!

  这世界真的是好啊,原来的太虚世界就太安逸了,好没意思的……

  他刚想着,血里面窜出来一个怪物,身高十余丈,周身鲜血淋淋,总共有四只手,三只鱼尾状的足,脑袋细长,长着六个眼睛,嘴巴一张开,里面遍布三层尖牙,对着红豆沙嘶吼。

  “这是个什么东西?好不好吃呢?”红豆沙嗅了嗅,扬手打出一片红光将这怪物裹住,强行收回来。那怪物也是能变化的,身子不断扭曲,想要化作红光逃跑,然而红豆沙用的是当年卫骁给他的五云桃花瘴,他一直随身祭炼,不断融入各种毒物,成就金仙以后,这件法宝也远非当日可比,那怪物如何能够逃脱得出。

  红豆沙不管他挣扎,伸手摆下一根手指,送进嘴里咀嚼:“看着挺柔软,还挺脆的!”

  他却不知,这是盘古血液里面诞生出来的阿修罗,天生嗜血,戾气极重,凶残无比,还会相互吞啖。这里的血泡直径有近百里方圆,里面初时孕育出了近亿只阿修罗,相互厮杀吞食,只剩下三百多只,这就是其中一个。

  红豆沙食量也大,三下五除二把这只阿修罗给吃了,仍不过瘾,继续吸血,很快又有阿修罗钻出来,数量越来越多,红豆沙只把五云桃花瘴展开,宛如捕鱼的大网,出来多少就都一起网住,一边喝血,一边吃着阿修罗,直感觉这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……

  同样嗜血的还有血神老人,带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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