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46章 我不是药神,后续结果,该处理_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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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非常的不对。

  为什么这么说?

  因为原本是作为受害人的无业等三人。

  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被告?

  那么在当时立案人员和检察人员,为什么没有发现吴艳等人的诬告诬陷?

  是失职还是渎职,或者是其他情况?

  关于该案件的某些相关细节一经发布,立刻引起了网上的讨论声音。

  讨论的重点就在于,当初到底是怎么进行立案的,究竟有没有好好的进行调查!

  毕竟这件事情涉及到,如果立案和起诉都是这样的话,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,会是什么结果?

  会是很容易被诬告判罪。

  所以这个案子,在南都媒体发布以后,引起了很多普通人的关注。

  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性。

  伴随着事件的发酵,舆论的声音越来越大。

  很多人开始纷纷艾特相关部门给予回应。

  很快,本次案件引起了市检和省检的重视。

  市检和省检,先后发表声明称,将会对该案件的相关情况,进行排查,并给予公告说明!

  …

  与此同时。

  市检直接接手了百川县监察部门对于本次立案和审查的流程,由巡查组对其进行监督调查。

  话说回来。

  这个案子的本身流程有没有问题?

  肯定有问题!

  那为什么第一次监察审查没有审查出来?

  那是因为是由百川县进行的监查审查,所以没有审查出来。

  再有。

  这个案子涉及到蒋峰,为什么市监察,一开始审查蒋峰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。

  因为根据当初的流程进行监察,的确审查不出蒋峰的问题。

  可是如果市监察直接越过百川县,对于当初立案的行为和其他流程进行审查。

  查找出了张小军与何文杰的不回避以及包庇情况。

  那么牵带着就会带出李非和蒋峰。

  这其中的先后顺序不能变.…

  因为李非是判定蒋峰主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
  如果李非没有给蒋峰打招呼,那么蒋峰就不存在问题。

  可是调查出李非给蒋峰打过招呼,那么就涉嫌违法行为。

  两者具有完全不一样的情景。

  …

  巡查组对于相关的立案流程以及起诉流程的审查结果。

  很快就审查出来了。

  这么快的原因是,直接审查了吴艳,何娟和李冰三人。

  三人作为这个案子中的诬告人员,对于相关的立案情况以及经过肯定有着详细的了解。

  再加上,张小军和何文杰的特殊利害关系。

  想要审查出相关情况,不是一件难事。

  在相关的事实以及吴艳等人的交代下。

  张小军和何文杰,也不得不交代了作为其亲属,有着包庇和职务犯罪的情况。

  并且,还交代了李非和蒋峰两人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,有着倾向性判决的事实。

  对于以上。

  市检在确认完事实,发布公告,对外进行了公布。

  当然,本案涉及到的不只有这些情况。

  除了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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