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22章 庭审反转,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“乔_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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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定其商标违法,予以驳回。

  “我方有需要进一步陈述的新观点。”

  按照现在徐飞的预期情况来,这场庭审一定不能败诉。

  “可是却没有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去考虑相关的因素。”

  “但是实际上的情况是什么,就比如说现实情况是什么?”

  因为他心里面也清楚,如果审判长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,当场就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驳回。

 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苏白陈述的并没有什么不妥。

  “以上是双方的争议焦点。”

  从这一点上来讲,并没有脱离法律的依据。

  很多被注册的商标,会打着擦边的法律行为。

  “审判长,以上就是我方观点。”

  张远开口:“我方在这个观点上与原告方保持着不一样的看法。”

  林海心里面很担忧,可是徐飞却表现的很兴奋。

  张远还想要进行反驳,可是却被梁有成敲响法锤打断。

  “是国外球星,也就是我方当事人。”

  那么从这一个陈述角度来看,苏白的陈述有没有脱离法律依据?

  “并且,被告方依据的是民法通则,我方依照的是民法典。”

  “原被告双方已经陈述完毕,对此合议庭需要进行合议。”

  梁有成在听到两人的表态后点了点头。

  张远举手示意:“审判长,我方需要发表意见。”

  张树林同样作为知识产权和商标产权的审判员,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情况,发表了意见。

  毕竟在一些擦边的法律上,他们要做出表态和具体的主张。

 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,然后开口:

  “关于姓名权的争议,以及其法律定义,和被告方对于这一点的异议,我方进行了相应的总结。”

  “民法不像刑法,规规矩矩的,它有很高的理解性,我的个人认为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。”

  “所以在这一点上,我方为什么不能享有其姓名权?”

  梁有成点了点头:“关于原告方当事人是否享有乔丹姓名权。”

  他们法务部很有可能原地解散。

  “有的审判长。”

  “乔丹二字代指我方当事人,也是被公众所熟知和认知的。”

  “做的非常不错。”

  “除了依照民法通则第99条,还有什么其他的司法解释没有?”

  法槌敲响。

  在以往有不少的商标贩子,会在某某人出名时抢注其姓名的商标。

  至少在抢注商标上,会减少很多不法的商标贩子。

  “这一点是被大众所认可的。”

  “张树林,冯风,伱们两个有没有什么看法.…”

  只不过,相比于原告方席位上的轻松。

  可是现在.…怎么突然要进行合议了?

  “对于被告方的这种打着法律边缘的行为,只是目前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法律,但是是肯定不能容忍的。”

  张远听到审判长的询问,摇了摇头:“我方没有其他的法律解释。”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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