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,是我十岁的时候,我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于是便利用手中的侍卫查询当时的情况,查到了那花花公子的家业,正好在云澜。”
云澜是最富庶的城。
这里的煤炭和铁矿甚多,谁占据了,就是拥有了可观的庞大资源,便是一个香饽饽,忍得周皇都眼红的不行,故之前也让无双做奸细,将沁无的情报传递给他,无双让周皇失望了。
言归正传。
那花花公子姓金。
姜玖被周皇掳走后的十年,他跟个没事人一样的,一直吃喝嫖赌,还纳了几十个小妾,要不是他家里有钱,凭他相貌,恐怕没有女子会瞧得上他,但有钱能使鬼推磨,总有人不顾一切的接进他。
金公子活的是有滋有味。
在年幼的沁无珏找到他那一天,还躺在了女人的大腿上,醉醺醺的喝着酒。
仿佛十年前他造的罪孽全都被抛之脑后了。
他讥笑的看着沁无珏,说,“这么小的孩子也来花柳巷,长大了没有?恐怕还不知道女人的滋味吧。”
那女人咯咯咯的笑着。
沁无珏二话不说的就拔出了剑,斩断了金公子的命根子。
金公子痛苦不已的躺在地上大叫,用手捂住了潺潺流血的伤口。
女人被吓得魂飞魄散,尖叫声刺耳无比。
沁无珏用毛巾擦去了剑上的血,锋利的剑指在了金公子的眉心,让金公子连下身的疼痛都暂时忘记了,“你要做什么?你可知道我是谁?”
“金华。”十岁的沁无珏还不能很好的掩饰住自己的恨意,咬着牙齿说道,“云澜金店的老板的独生子,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”
“既然你知道本公子是谁,居然敢对我做出这样的事,你是不怕死了吗?”金华害怕的不停往外爬,像一只狗一样的,所经过的地方,都流着鲜血。
他从二楼的包间爬了出去。
凄惨的样子吓坏了客人们。
沁无珏手中拎着剑,闲庭信步的跟在了他的后面,仿佛他并不是在杀人,只是在散步一般。
脸上的银色面具提醒着众人他的身份!
“是邪王!”
金华害怕的不行,他只想逃跑,想要有一线的生机,想要从楼梯上爬下去,就在手指触碰到楼梯的那一刻,腿上传来钻心的疼痛。
他啊啊啊大叫。
众人惊骇不已。
他们看见了年幼的邪王,毫不犹豫,眼皮都不眨一下的,将剑刺入了金华的小腿中,不拖泥带水的拔了出来。
金华彻底的害怕了。
“放过我,不管你要多少的银子,我都可以给你的。”
银子?
沁无珏只觉得可笑无比。
就是因为他有银子,有钱能使鬼推磨,才害得他的父亲变成了那样……他的母亲不知所踪。
他眼底透露着寒光。
沁无珏并不要金华死的很快速。
他要慢慢的折磨金华,让他在恐惧中渐渐地去见阎王爷。
金华从青楼爬到了街上的时候,身体上已经有了五十个伤口了。
刀刀避开了致命的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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