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26章 与子同命_寻龙天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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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遭,身子还虚弱的很,凡事不要想太多,先在这里修整一阵子吧,等你身体好一些了,咱们再出发。”

  说完,他们三人起身就准备离开。

  老白是走在最后一个的,等鹞子哥和张歆雅刚刚出去,我犹豫了一下,于是开口叫住了他,轻轻说了一句“谢谢”。

  与二十年阳寿相比,这一句谢谢实在是显得太单薄了,可我总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,但好像说什么都显得矫情,最终只是说了两个字。

  老白立马狠狠揉搓胳膊,一脸的嫌弃:“得了,你丫甭用这种眼神看我,兄弟就是兄弟,不该有的想法不要有,关系还是要纯粹一点的!”

  “滚!”

  我狠狠一摆手,老白这才大笑而去。

  “兄弟么?”

  望着他的背影,我轻声自语着。

  人心是最靠得住,也是最靠不住的东西,所以,兄弟这两个字,也恰恰是最有情,也是最无情的。

  曾经,我把邢伟当兄弟,结果他从身后狠狠捅了我一刀,差点让我身死。

  曾经,我也年少轻狂,也把很多人当成过兄弟,打过群架也干过放荡不羁的傻逼事。

  可最后,一切都淡了,当我沦落到街上开店给人看白事的时候,大家都变成了点头之交,相逢一笑而已。

  我想,大概不止我一个人在人心叵测的世道里挣扎的如此狼狈。

  于是,人们常说,婊子无情,兄弟无义,活得越久越冷漠,等到闭眼的那一刹那,回顾一生,发现除了钱和爹妈以外,谁都信不过,所以,人其实才是最孤独的。

  以前我觉得这话再对不过了,不过当老白把我从吕梁山背出来那一刻起,我动摇了,再后来,总是想方设法为这些人多做点什么,宁可自己多担一些风险,也想让他们更加安全一点。

  兴许,这便是兄弟吧。

  我笑了笑,忽然想起了一句话,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,不过,我应该在后面再加一句,生死无常,与子同命。

  打今日起,我仅剩二十年阳寿,未来活的每一天,其实都是在消耗老白的性命。

  接下来的四五天时间里,我一直都在这小棚子里安心休养着,山里的猎物倒是不少,鹞子哥和张歆雅每天都能有所收获,剪开我们随身带的铁皮水壶,捧了地上的积雪塞进去化开,然后把肉洗剥干净丢进去煮熟,再撒点盐巴,就是一壶子香喷喷的肉粥,在这死冷寒天的大野地里,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味,至少营养富足。

  甚至,鹞子哥把我们随身携带的用来拔尸毒的白糯米都给煮了,每天给我喝一碗白米粥……

  如此悉心照料下,四五日的光景,我的体力已经渐渐恢复,能跑能跳,行动已经无碍,但我还是能感觉到自己的虚弱,这种虚弱并没有表现在身体上,而是表现在灵魂内部,是魂魄的虚弱。

  说实话,这等情形,其实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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